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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北发生交通事故,我所接受委托后帮助当事人按北京标准获赔75万余元

案件类型:交通事故 作者:北京懋华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2020年08月10日11时05分许,高某某驾驶京JXXXXX轻型栏板货车沿廊涿线由西向东行驶至固安县XX村村口时,与由东向西左转弯的张某某骑行的自行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张某某死亡。

2020年9月17日固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第131022XXXXXXXX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高某某承担同等责任,张某某承担同等责任。

案件经过

北京懋华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主办律师带领团队成员快速开展案情讨论,全面分析案情。

律师认为:本次事故系张某某左转过程中与高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在高某某无其他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张某某极大可能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此外,本次事故虽在河北发生,但被告住所地在北京,主张在北京诉讼获得高额赔偿。

处理结果

委托前,张某某的家属一直认为本案只能按照河北标准,并称周围的朋友、邻居、警官、当地律师都认为只能按照河北标准赔偿。

委托后,律师快速界入案件,指导委托人确认事故地限速标志,经鉴定,高某某存在超速行为。律师分析事故双方违法行为后,认为会判同等责任。最终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也认定事故的责任比例为同等。

就诉讼和标准事宜,律师坚持在北京诉讼并按照北京标准主张赔偿。诉中,高某某提出管辖权异议,律师请求法院追究高某某恶意提起管辖权异议的不法行为。最终经调解按照北京标准获赔75万余元。当事人对此非常满意!

律师结语

交通事故理赔,不同地区的标准并不相同,作为专业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团队,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正确的主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当事人主张最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