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委托我所后最终取保候审,被判处缓刑
案情简介
2020年5月31日17时36分,在北京市丰台区石榴庄路某交叉口,侯某某驾驶小轿车与唐某某和连某某相撞,伤者送医院后,唐某某于2020年5月31日夜间抢救无效死亡。
经北京市XX区XX交通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侯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件经过
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侯某某被北京市XX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在XX区看守所。侯某某的家属委托北京懋华律师事务王小华律师和李鑫律师作为本案的诉讼代理人。
接受委托后,主办律师及时梳理分析了案情,并制定了有针对性地解决方案,协同侯某某家属积极与受害人家属协商。
处理结果
经过王律师与李律师进行多次多方沟通,在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前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成功办理取保候审。最终侯某某被判处缓刑。
律师结语
交通肇事罪,作为过失犯罪,当事人并非有主观恶意,但确实造成了损害,面对这种情况,一定要正确、积极面对现实,作为全责方能够带着足够的诚意取得受害方谅解,是能够取保候审和判处缓刑的关键。
专业处理交通肇事的北京懋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再次温馨提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