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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身故负主责,委托我所后经全方位沟通为当事人家属争取了最大权益

案件类型:交通事故 作者:北京懋华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2020年05月16日18时45分,在北京大兴区芦求路与佟家场东巷交叉路口,黄XX驾驶电动自行车(京临1016XXX)由西向东行驶,被告一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京QXXXXX)由南向北行驶,电动自行车右侧与轻型普通货车前部左侧相撞,造成黄XX当场死亡,车辆损坏。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交通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黄XX为主要责任,被告一为次要责任。


案件经过

事发后,黄某某的家属委托我所解决事故后相关事宜。我所接受委托后,办案律师团队迅速对案情进行了全面分析,并根据事故责任认定,锁定了赔偿责任方,精确计算出了赔偿金额及诉讼策略,最终诉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处理结果

经大兴区法院调解,被告方保险公司及负次要责任的肇事方北京XXXX物流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共计529,618.6元,我方的诉讼请求基本上全部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最终调解结案。黄某某家属顺利拿到赔偿款,对办案律师表示了最诚挚的感激。


律师结语

律师是一个综合能力很强的职业,一个靠谱的律师不仅具有专业的知识,更具有优秀的谈判能力和强大的沟通能力。